Board logo

标题: [求助] 好烦啊,发帖违规了,不会被删号吧。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椎拳崇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17     标题: 好烦啊,发帖违规了,不会被删号吧。

刚才在门事件专区发了个标题党的帖子,http://67.220.92.23/bbs/thread-3091697-1-1.html
哎,光看推荐主题里的本版版规了,没注意到屏幕顶上的这句“标题党,发布虚假内容贴一律删除ID”,就马上PM了 尐毛毛 版主承认错误。
其实我就是看比较好玩才转过来的,主要是发帖少没经验。不知还有没有补救的余地,估计说什么也没用了。
作者: 文藝猫青年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32

嗯 马上跟版主联系是正确的选择,楼主有别的题材吗,可以改好了让版主给看看嘛,希望楼主能吸取教训,看版规是非常重要的
作者: 椎拳崇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38

引用:
原帖由 支枕听河流 于 2010-6-5 10:32 发表
嗯 马上跟版主联系是正确的选择,楼主有别的题材吗,可以改好了让版主给看看嘛,希望楼主能吸取教训,看版规是非常重要的
这个贴其实就是个搞笑贴,没法弄别的题材啊。版主都很忙的,给他发短信也未必能看到,提心吊胆啊。
作者: ssanshui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42

被喷的真惨
你这个可以去茶坊水的啊
作者: 色魔舞者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43     标题: 回复 1楼 的帖子

我觉得你可以在标题前面加上“请删除”三个字,这样的话,当斑竹看到的时候会删除的!
下次发帖的时候多看版规,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就行!
作者: 光頭殺手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45

毛毛很仁慈的 等待他的回复吧
作者: 四海遊龍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46

主动联系版主认错,版主会酌情处理的,下次要吸取教训了。
作者: 椎拳崇    时间: 2010-6-5 10:50

引用:
原帖由 色魔舞者 于 2010-6-5 10:43 发表
我觉得你可以在标题前面加上“请删除”三个字,这样的话,当斑竹看到的时候会删除的!
下次发帖的时候多看版规,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就行!
多谢提醒,已经编辑了,不知版主会不会买账。




欢迎光临 SiS001! Board - [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] (http://154.84.5.196/bbs/) Powered by Discuz! 7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