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已不是单身,但是在回忆中还是有着那个人淡淡的身影,模糊的记忆仍旧不时在脑海中萦绕着。
那时我19,你20;那时我大一,你大二;那时我在上海,你在天津;那时我年少,那时你青涩----那时我们相爱了。虽分割两地,天南地北,幸好那时有QQ、有电话、后来还有了手机短信。
那年5月1号,我去天津,去见你,心中兴奋地无以复加,表现地却无比紧张,大多时候都哑口无言,就这样默默地度过了深深烙印于灵魂中的7天。我想那时我如恶灵附体,灵魂皆散,如同木偶,心中千言万语,却无法嘶喊出口--那时我对自己第一次感到无比的厌恶。
回到上海,我已知我们之间有了深深的裂痕--裂痕一经出现,往往无法消弭,只会在无奈中慢慢扩大--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至今痛彻心扉。
终于,我大三了,你大四了。我们分手了。那么的平静、那么的从容,好似我们一直盼望着......只是痛苦和爱恋依旧深深地刻在我的骨头上。
我毕业了,找到工作了;你回家乡了,已工作多年。前尘往事,却不成烟----依旧挂念着彼此。偶然的相遇,一声你好,激起心中澎湃的思念----我们又牵手了。
这次我们试图相濡以沫、天荒地老,只是流逝的不光是岁月,还有曾经的纯真和勇气;增添的不光是年纪,还有顾忌和无奈。我离不开给我生活的工作,离不开上海;你离不开已不再年轻的父母,离不开家乡。我们虽怀着对对方满怀的深情,却耐不住空间的钝刀一天一天的割裂.......终于我们决定放手,把对方埋在心底,去开始自己新的旅程。在新的旅途上,虽没有对方的陪伴,却有着别样的风景,也许这样更好
你嫁人了,我娶妻了......时光就这样慢悠悠地走过了十年。我很好,你也幸福,这就够了。庄子说“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”,更何况我们还不曾忘记彼此。
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----在此光棍节之时,谨以此文纪念曾经的初恋,也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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